| 招商局办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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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6 09:35 唐山开发区商务之窗 |
招商局办事程序
凡有意到开发区兴办企业的集体或个人,首先应到招商局进行项目洽谈、立项、审批、登记。
一、项目洽谈
(1)介绍开发区软硬环境现状,主要是土地价格、优惠政策、各项收费标准、办事机构及服务承诺;
(2)对推荐可行性项目信息者介绍具体奖励办法;
(3)为有意投资者推荐可行性项目并承诺协助办理设立企业手续;
(4)提供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报送各部门资料科目;
(5)解释、洽谈有关事宜
二、申请内资项目立项审批
1. 项目承办单位向综合审批部门提交两份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有立项名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资金来源、注册地址、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公司形式、经济性质、简单的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经济效益预测,以及项目发展前景概测。
2. 综合部对申请报告和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第二日给予立项批复或填写进区申请表。
3. 项目主承办人可以持招商局立项批复到开发区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4. 内资项目立项所需申报材料:
(1)书面立项申请材料两份(原件);
(2)预注册地址证明一份(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草签股东协议各一份(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雇佣人员身份证明单一份(复印件);
(5)资金证(验资报告)一份(复印件);
(6)项目承办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申报程序
1. 申报程序:
(1)立项;
(2)申请企业名称核准登记;
(3)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申报企业合同、章程;
(5)申领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2. 所需文件:
(1)合资、合作意向书;
(2)中方主管部门的立项申请;
(3)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附件)及中方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5)中、外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6)中、外各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和章程及中方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
附件:产品外销协议、技术出资协议、厂房及公用设施租赁协议、进出口物资历清单等;
(7)外方资信证明(附译文打印件);
(8)中方资金来源证明和贷款承诺(实物作价出具评资报告);
(9)董事会成员名单及中、外方董事委派书(外方董事译成中文);
(10)中、外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外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由所在国或地区政府登记注册机关出具)及身份证明;
(12)中方董事会成员简历(中方主管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章);
(13)外方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
(14)名称核准通知书;
(1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1)各方签字者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被委托人;
(2)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所需进口货物涉及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需提供有关批复;
(3)合资、合作项目涉及到统一归口的,需提供有关部委批示文件;
外资企业的申报手续
1. 申报程序:
(1)提交立项报告;
(2)呈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3)呈报企业章程;
(4)填报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5)申领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2. 所需资料:
(1)申办外资企业的授权书(需经公证);
(2)外国投资者向开发区管委会递交的立项报告;
(3)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外汇收支平衡计划;
(4)投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5)外资企业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6)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派书或授权书(需经公证);
(7)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进口物资清单;
(9)其他需提供的文件(环保、土地出让合同及厂房租赁协议等)。
注:(1)外资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所需进口物资涉及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需提供有关的批复;
(2)涉及统一归口的提供有关部委批示文件。 |